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调整,社会各项生活全面恢复,违法停车现象也日益严重,既影响交通畅通和安全,也破坏城市形象。3月16日上午,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报会,爱济南记者了解到,即日起,交警部门推出“静态秩序治理公众参与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公众参与平台”),集全社会之力,共同监督和维护良好城市交通环境,推动停车秩序共管共治,促进文明停车习惯养成。
此次推出的“公众参与平台”扫码上报功能,仅适用于静态秩序严管路段,也是违法停车较为集中、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路段。目前在前期公示的100条禁停道路中选择了12个路段作为试点: 历下区:历山路(经十路至文化东路段) 解放路(黑虎泉北路至历山路段) 市中区:经十路(玉函路至民生大街段) 纬二路(经四路至经七路段) 槐荫区:经一路(纬五路至纬十二路段) 经六路(纬十二路至二环西路段) 天桥区:济泺路(北园大街至师范路段) 明湖西路(纬一路至前陈家楼段) 历城区:华龙路(七里河路至二环东路段) 华信路(华龙路至华能路段) 高新区:新泺大街(奥体中路至凤凰路段) 颖秀路(花园东路至舜华东路段) 目前,上述路段已设置了“规范停车秩序 共创文明交通”违停上报二维码标志,即日起群众可以通过微信扫描路段二维码对违法停车即时发现、即时拍照上报。对群众通过该平台上报的违法行为线索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逐一进行核查,核查通过后上传至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。
“静态秩序治理公众参与平台”扫码上报功能使用注意事项 1.使用“静态秩序治理公众参与平台”扫码上报的内容仅限机动车在试点路段不按规定停车的违法线索,具体包括在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、人行道等施划有停车泊位以外的地点违法停车。在停车场内或非道路区域内停车不宜被认定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。 2.使用“静态秩序治理公众参与平台”扫码上报违停线索时,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状况,特别在光线条件不好情况下,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确保自身安全。 3.使用“静态秩序治理公众参与平台”扫码上报功能时,要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平台提示完成各项操作,不要因不符合操作提示要求而导致上报无效。 4.参与者目前只能在二维码标志规定的道路范围内实时上传有关资料,比如历山路(经十路至文化东路段),只能在历山路的经十路至文化东路之间,不得用其他路段上的违停线索虚构违法事实或者恶意举报。 5.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遵守举报保密制度,依法保护参与者的合法权益。 最后,文明养成要自律也要他律,静态秩序治理公众参与平台违法停车扫码上报功能的上线,处罚不是目的,而是要通过“社会监督”这双无处不在的眼睛来促进全社会文明停车习惯的养成。 来源:爱济南新闻客户端 |